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现对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6-699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001分标:改装火灾勘查车1辆、改装泡沫液运输车1辆、改装器材装备运输车1辆、改装水带运输车1辆、改装搜救犬运输车1辆、小型消防水罐车5辆、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
002分标:多节臂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举高类消防车1辆、泡沫水罐消防车(具高喷功能)1辆;
003分标:通信指挥车1辆;
004分标:干粉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2辆、重型水罐消防车10辆;
005分标:城市主战车3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预算:
001分标:人民币壹仟零捌拾肆万元整(¥10,840,000.00);
002分标: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万元整(¥13,100,000.00);
003分标:人民币柒佰零伍万元整(¥7,050,000.00);
004分标: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伍万元整(¥21,950,000.00);
005分标:人民币伍佰贰拾贰万元整(¥5,22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工作日),每日9时至16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001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002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003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004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005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人须于2016年12月8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跃进路支行,账号:****************2271;(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2月12日9时;投标人须于2016年12月12日1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2日10时整在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站路1号
联系人:陈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1单元2楼
联系人:梁镭开、梁 斌 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救援 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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