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文创产业服务中心工程实体检测
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文创产业服务中心工程实体检测
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文创产业服务中心工程实体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文创产业服务中心工程实体检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体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盐官镇三里港路西侧、中新路南侧;招标范围为:海宁盐官文创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文创产业服务中心工程实体检测,具体检测品种详见实体检测报价单及图纸。
2.3预计检测时间:与施工建设进度同步。
2.4建设造价:约1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结构检测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2层206开标室(盐官镇拱辰路2号,盐官汽车站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地 址: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尤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158*****559
传 真: 传 真:0573—********
监督部门: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0573-********
2024年12月02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结构检测内容 |
3 | 进浙备案登记证明 | 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应当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5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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