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万 服务周期:1+1+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2-03至2024-12-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霸州市宋庄村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4 14:00,地点为 河北省霸州市宋庄村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鲜章),不予办理。【现场报名地点:河北省霸州市宋庄村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折扣率的报价方式。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霸州市宋庄村联系人:田美苓电话:138*****07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6-******* 电子邮箱:lfsyzc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平台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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