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 中化泉州石化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处置服务/1337-PS202*****62113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 期:2024年12月02日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X265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处置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属于HW18类(代码772-003-18)危险废物,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组成:重金属盐,其中盐约90%(因暂未产生废液焚烧炉残渣,具体废液焚烧炉残渣化学成分以实际产生为准)。中化泉州石化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约300吨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负责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装车、外运、处置。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
合同期暂定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中化泉州石化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5.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5日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谈判文件获取(请按下列步骤一步一步操作):
【第一步】报价人须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报名本项目并缴纳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并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此平台投递保证金处获取虚拟子账号,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第二步】报价人须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报名本项目(在“官网首页-非招标采购栏目-更多”通过关键字搜索本项目公告,点击报名),然后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平台使用费付款凭证或对应发票进行审核(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2);
【第三步】报价人须分别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下载到谈判文件(电子版)后方为报名成功。
6.首次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项目以此份为准进行评审。
(2)《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至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当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人上传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报价人如果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的附件报价表信息(含二次报价澄清函)与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不一致,以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为准。
(5)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密封后快递邮寄或送达至以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联系人:吴金拓 189*****123。
8.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放置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为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的组织;
(3)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首次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括HW18(代码772-003-18),代码772-003-18类危险废物接收处置能力不小于300吨/年(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放置在响应文件中)。
报价人针对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澄清方式进行补充,但必须在接到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通知后1小时内。此外,报价人补充的证明材料仅限于资格符合性评审使用。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任一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残渣处置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金拓、邱少尉
联 系 电 话: 189*****123、152*****906
电 子 邮 件: wujintuo@sinochem.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采 购 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钒
联 系 电 话: 0595-********
电 子 邮 件: Yangfan01@sinochem.com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联 系 人: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0595-********
电 子 邮 件:qzshjw@sinochem.com
zl招标代理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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