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保险采购项目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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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应答人应在辽源市鼎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龙腾景昇北门东行100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LYDFZX2024-18(DF)

1.2项目名称: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保险采购项目第三次

1.3采购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最高限价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费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费最高限价为20元/人/座。

1.4采购需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车辆201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

1.6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保险企业或保险企业的分支机构,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保监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答人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与磋商的,一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只接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最早的应答人参加。

2.2 磋商单位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3 应答人不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不存在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4 应答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凭证。

2.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磋商。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在辽源市鼎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龙腾景昇北门东行100米)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应答人均必须加盖应答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鼎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龙腾景昇北门东行1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辽源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51号

联系人:赵岩松

联系电话:043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鼎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龙腾景昇北门东行100米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0437-******* 

电子邮箱:lydfzxgs@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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