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放疗设备年度检测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放射、放疗设备年度检测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放疗设备年度检测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医院现有13台放射、放疗设备需进行状态检测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使用。
二、最高限价:¥*****.00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供应商满足本项目设置需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取得四川省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技术服务范围包括:甲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2、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四、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一)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1、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及行业内质量控制检测规范、检测技术规范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测;
2、 完成以下设备的年度检测工作。
3、商务要求:
(一)中标方应保证提供的检测服务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要求。
(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甲方检测设备不达标时及时告知,复检合格后出具报告。
(三)中标供应商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因检测质量引发的医疗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四)中标供应商与医院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始检测工作,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检测工作。
注:以上要求需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询价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2)法人授权书(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4)经办人联系方式(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5)技术、服务、商务应答表(格式自拟,必须满足上述第五条内的所有要求)(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6)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1)供应商应取得四川省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技术服务范围包括:甲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注:以上(第六条)资料以PDF格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qq.com),PDF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询价方式:报名有效并满足上述第五条内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电话方式进行询价,选择最低报价。
3、询价资料收集时间: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发送资料的不予接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询价时间:2024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81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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