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

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

公告内容


1、项目概况

现对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预算为31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内容

不少于附件约束的项目需求。

3、投标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

服务方案

4、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7 时(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提交。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天津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

6、付款情况:合同签订生效后,运营满1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30%款项;项目运营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额的30%款项:项目合同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服务期限内双方无未结事项的,支付合同金额的40%款项。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

电话:022-********

电子邮箱:liuhang@tpre.cn

联系人:刘航

2024年 12 月 2 日


附1:项目需求:

一、项目要求

整体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头条号、抖音号、津云、公司官网等新媒体代运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以推广天津产权交易业务、企业文化为定位,发布内容应服务于天津产权企业发展以及相关业务工作,包括不限于企业资讯、项目推介、行业科普、行业资讯、深度研究等。

2、合作期为1年,双方共同策划年度各类媒体的宣传策略,确定合作期内的重点发布内容,助力企业赋能和项目增值。其中,创作类图文在合作期内每月发布不应少于8条,年总量不低于96条;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安排专人现场拍摄工作:短视频制作平均每月不应少于4条,年总量不低于48条。

3、转载发布内容,应来自国内主流媒体已发布且声明可供转载的文字、图片内容,编辑、整理、校对等天津产权各部门投稿的各类文案,合作期内每月发布不低于12篇,年总量不低于144篇。

4、建立审稿微信群,安排专人(两人以上)担任天津产权各类媒体发布渠道的编辑,美编等工作。

5、公众号及短视频内容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审定后,方可予以发布。

6、双方共同对该公众号及短视频进行舆情监测及管控。

7、双方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全部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允许第三方披露、使用保密信息,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合同截止日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粉丝增长率较合同起始日不低于20%,阅读数增长较合同起始日不低于10%。

9、双方每月【30】日对各平台发布信息数量、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及阅读量增长等信息进行核对,便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统计评估。

二、服务时间要求:工作日全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 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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