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评估招标公告

长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评估招标公告


长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对长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编号:gx2024-1121

2、项目名称:长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评估项目

3、项目范围:评估范围:长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

序号

名称

属性

位 置

备注

1

长丰商场大楼

集体

水湖镇

2

下塘供销大楼

集体

下塘镇

3

岗集供销大楼

集体

岗集镇

4

庄墓轧花厂内临路三层楼

集体

罗塘乡

5

原供销社办公大院大门北二商铺

集体

水湖镇

6

供销大厦楼下门朝北商铺二间

集体

水湖镇

7

土拐原化肥站房屋

集体

义井镇

8

农资公司办公室一套

集体

水湖镇

9

农资公司办公室一套

集体

水湖镇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工期:中标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本项目为一个整包,每处资产一个评估报告。

3、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最高为3万元,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4、付款方式:收到评估报告,经审查合格后,10日内付款100%。

5、对委托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仅在评估过程中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受托方保证对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此次招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需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报价要求

1、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应包含所投项目作业内容、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人应对应具备的条件第2、3、4项做出书面承诺。报价时项目单位应对投标人资产评估资质、投标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进行查验。

3、本次投标,投标单位需超过三家才能开标。

五、投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分止。

2、报名地点:长丰县供销社(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3楼)

3、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9日上午10:30分在长丰县供销社(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北部综合楼3楼会议室)

4、本次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如有意向咨询者,可联系相关人员,自行现场考察。

联系电话: 0551-******** 0551-********

长丰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2日

????????????长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资产评估投标书

投标人全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投标项目

投标报价

万元

投标人承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不良诚信行为。若存在不实行为,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用于投标人报价使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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