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卡匣医用耗材的询价公告

关于卡匣医用耗材的询价公告

因我院诊疗工作需要,现对所需的卡匣医用耗材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各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货物见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总预算价(元)

1

卡匣

1、产品有效杀菌因子及其强度:过氧化氢56%-60%;

2、产品pH值为0.5-3.0;

3、配合设备灭菌检测通过《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GB*****-2011《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的通用要求》第5.1.2中灭菌合格的规定。

4、具有CMA认证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包括(浓度、pH值、稳定性、灭菌效果等检测).

5、低温等离子灭菌使用与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相匹配。

400片

*****

报价须知:

1、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外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为便于不同科室拆封需要,请报价人按项目将递交材料用档案袋单独封装,未按项目单独封装将会被拒收,档案袋封面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对应序号及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用封条密封且密封处盖公章;

3、每份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且加盖骑缝章):①附件1《莆田市第一医院院内公开询价报价一览表》;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报价,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公司及厂家的三证;④产品的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⑤医用器械、耗材必要配置清单(如有零部件);⑥报价佐证材料(如合同、发票等);⑦附件2《莆田市第一医院院内公开询价采购需求响应表》;⑧附相关产品技术参数、厂家彩页等佐证资料。

★所有材料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材料或超过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交付使用期限为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国产器械20天内,进口器械40天内,试剂及耗材7个工作日内。

5、付款方式:按医院财务程序付款。

按需供货,按实结算,货物经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6、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6:00。逾期提交的报价不予受理。

7、报价提交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设备科,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街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6号楼(消毒供应中心)3楼设备科,联系人:林小姐。如对采购项目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莆田市第一医院设备科联系,联系电话:0594-*******

8、院医疗设备采购小组将组织成员讨论,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使用需求且不超过各项目预算价的最低报价确定成交,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通知供货,因联系不畅导致的本次采购失败所产生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模板见附件3。

9、各报价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诺在供货期限内按时交货,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

10、若无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所提供合同货物的生产日期距本合同签订之日不得超过12个月,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合同货物,而且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莆田市第一医院院内公开询价报价一览表.doc

附件2:莆田市第一医院院内公开询价采购需求响应表.doc

附件3: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及耗材采购合同模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卡匣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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