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交响乐演艺执行服务的招标公告
关于采购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交响乐演艺执行服务的招标公告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交响乐演艺(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活动执行服务。(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一)交响乐演艺服务内容
1、活动时间:2024年12月6日
2、活动地点:中国船政文化城
3、服务内容
①提供交响音乐会活动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音乐会流程安排、交响乐篇章等)
②提供交响乐团演艺服务,所提供的交响乐团须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③交响乐团演职人员人数不少于46人;
④交响乐团演出时长不低于60分钟。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有能力为本招标公告提供所述服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二)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上述资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包含交响乐演艺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
(二)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应写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周活动交响乐演艺项目”加盖公章密封)。
投标文件需含:
1.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2.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加入信封袋中,密封好,并在密封处四角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一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授权人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投标。
(三)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截止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经招标经办人接收投标文件签字确认后,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关费用。
(五)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控制价为:******元。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与我司经办人取得联系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内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提交到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四)交付条件及结算:演艺内容及相关活动内容执行完成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可视为交付完成。若招标方有采购交响乐演艺执行服务清单以外的增补,经双方同意后,另行结算。
(五)付款方式与条件:在活动执行服务完成后,按照活动现场交响乐演奏、节目编排采购内容进行结项工作。
合同签订后演出前3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中标金额的80%;在活动结束后,中标人根据合同相关内容向我公司提供活动验收报告,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支付剩余款项。
(六)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
(七)开标时间:待定。(我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具体时间和地点)
(八)开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第四章 其他
招标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南路福湾斗门福州海峡奥体中心体育场
邮 编:******
经办人:杨女士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1-********
廉政监督电话:周女士 18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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