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班车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平卷烟厂班车服务(2024.11-2027.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4-543
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班车服务(2024.11-2027.12)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正文
方式:见正文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四平卷烟厂班车服务(2024.11-2027.12)(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班车服务(2024.11-2027.12)(二次);
1.2项目编号:HC-JLZB-2024-543?;
1.3服务内容及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40座大客车3辆、≥19座中巴车3辆,作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在册职工上下班通勤车辆及临时性公务用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1.4项目规模:281.7710??万元(含税价);(注:该项目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因故流标。原项目规模281.7710万元(含税价)是基于原计划周期36个月进行计算的。现项目周期调整为34个月,项目规模会相应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服务周期变化对项目实施及成本的影响,并据此作出相应投标决策。)
1.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采用单价形式,具体以每条班车路线每次服务(每台次)的单价作为控制价。详细控制单价请见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控制价清单》。投标人需提交一个统一的折扣系数,该系数将适用于《服务控制价清单》中列出的全部单价控制价,用以计算其最终投标报价。
1.6服务地点: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湖南中烟四平卷烟厂。
1.7项目期限:服务周期为34个月(2025年1月19日-2027年11月18日)
1.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如投标主体是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工商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3 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2.4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2.7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3.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如投标主体是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工商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3 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4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3.7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8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3.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3.1-3.9条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未注明提供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同时以上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单独密封,封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内装原件名称数量等,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3.12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办法如注明提供原件,须提供原件,与其他原件一起密封提交,同时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现场审核。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4.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获取招标文件。
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裁判文书网” 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6.1时间:2024年12月24?日9:30(北京时间)
6.2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335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5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人:刘忠
电话:0434-******* ?????
监督人:孙兴国
电话:0434-*******
监督部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1-********
?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刘鹤?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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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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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方式:刘忠0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刘鹤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
电 话: 0431-********
标签: 班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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