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4-JJDCCC-G1003),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涝易发灾害点、森林防火观测点为监测对象,开展自然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以降雨裂缝位移、滑坡体绝对位移、水位、流速、热成像监测等为主要监测内容,构建监测预警模型,研究预警预报判据,开展地质灾害分级预警预报,为临灾响应决策提供支撑,促进自然灾害普适型仪器设备推广应用,提升地方自然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06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监控室设备、布线,自然灾害预警软件系统,A点、B点设备、管线、防火铁塔、监控设备、防雷装置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其他:
2.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2.5.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5.3保修要求:根据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和国务院279号令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2.5.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军队采购网上完成注册的页面截图;未提供注册截图或提供截图无法辨认的,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判定。】
3.11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3.1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相应的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13现场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最低配备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且不得同时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原件)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5.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线上申领。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至建设单位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6楼1607开标厅。
6.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中标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全程全时在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一经发现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
8.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招标人政审合格后,才能进场施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53*****829
监督人:刘女士
电 话:153*****34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16楼
联 系 人:黄呈祥 杨迪方艺桦
电 话:0731-******** 176*****48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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