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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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寿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 ||||||||||||||||||||||||||||
日期: | ||||||||||||||||||||||||||||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农村工作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东伟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琦琦****-********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政府购买服务(包括项目融资、项目管理、招标、投资控制等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对外投融资能力,具有对农村环境建设项目、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能力;具有金融合作单位的相关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金融合作单位的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5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8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本项目实际招标人为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寿县农村工作委员会代其发布公告; 2、此项目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共计60166万元,其中服务费为4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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