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年服务市场零星用车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年服务市场零星用车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5-2026年服务市场零星用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5-2026年服务市场零星用车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1202-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技术研究院2025-2026年京津冀、川渝、陕、甘、蒙、晋、青、新、东北 等地区零星用车服务招标,服务于工程院所属单位、项目部,车辆行驶环境主要为 草原、丘陵、沙漠、山地、高寒 地区。投标人为现场服务队伍生产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建设方协调和小件工具及材料运输等提供零星用车服务。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区域为 京津冀、川渝、陕、甘、蒙、晋、青、新、东北 地区,车辆类型为越野车、皮卡车、面包车、单/双排。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预估项目总金额约1060万元(不含税),其中:1标段70万元,2标段50万元,3标段180万元,4标段180万元,5标段180万元,6标段180万元,7标段170万元,8标段50万元,以上均不含税。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不保证中标人工作量,根据实际使用天数计费,阶段验收结算。

2、服务标准:

(一)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使用个人私有车辆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投标人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且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若购置新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购置并办齐车辆所有合法手续,所购置新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提供承诺书)。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越野车、面包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7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皮卡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6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单/双排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中标人更换不低于招标车型价格及配置的车辆。

(4)中标人提供车辆必须自行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投保保险,每台车辆险种至少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胎压检测仪、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 若对皮卡车提出后斗带棚需求,服务商应免费加装后斗棚。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车辆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废标)。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驾驶员驾龄不少于5年,驾驶技能熟练。

(2)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驾驶员明细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等。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驾驶证、健康证明等必要资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用车需求计划、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时提供满足用车单位的用车服务;

(2)中标人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无安全隐患,运行完好率100%。承担所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执行用车单位的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4)为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中标人需在车辆服务区内建立应急服务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急保障方案。

(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或不提供车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其他要求

(1)一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百分比的分子保留两位小数。

(2)每个标段投标人数量需大于中标人数量,否则不予开标。

(3)本项目设单台最高投标限价,高于单台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4)当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含等于)单台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澄清说明并提供履约担保金5万元,经评标委员会研究认定报价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则否决其投标。

3、服务地点: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于渤海钻探工程院在京津冀、大庆、内蒙、陕西、山西、青海、新疆、四川 等地区的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服务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 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皮卡车、单/双排车车型的投标人须有货运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有责重大交通事故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5、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2-03 08:00:00 至 2024-12-09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1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招标公告附件1.rar
招标人要求.docx
,天津市,滨海新区,山西,四川,陕西,青海,新疆,大庆,天津,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零星用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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