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疾控中心病毒实验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长春市疾控中心病毒实验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疾控中心病毒实验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于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JM-2024-11-*****

2、项目编号:ZTZB-*********

3、项目名称:长春市疾控中心病毒实验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长春市疾控中心病毒实验检测试剂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验收合格。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供货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须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1)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2)CA锁办理网址: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3)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 驱动,账号绑定 CA 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lin.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

联系人:张博玉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众太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875号三楼

联系人:刘淑芳

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淑芳

电话:0431-********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毒实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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