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机务段“2024年度机车配件委托修理第四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新乡机务段“2024年度机车配件委托修理第四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2024年度机车配件委托修理第四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4-11-25-46T)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现就“2024年度机车配件委托修理第四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物资需求明细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报价的情况;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本次采购报价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物资需求明细表。
3.4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企业认证并通过审核。
3.5其他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报价人,请进入国铁采购平台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完成项目报名,并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8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每包件标书费2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的缴纳以投标单位名义公对公向以下账号进行转账,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包件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开户账号:2481 6396 2399
用途或备注:新乡机务段目(必须加注)
4.3投标单位需要开具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的,请在报名时提交电子版《新乡机务段标书费开具发票信息填报表》(详见附件)。
4.4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
4.4.1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交复印件;
4.4.2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4.3提交可编辑电子版、纸质版的“新乡机务段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4.4.4提交纸质版的“关联企业情况声明”(见附件);
4.4.5提交缴费转帐凭证;
4.4.6请携带U盘拷贝谈判文件电子版;
4.4.7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5.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者,投价无效,《报价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为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三楼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谈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
七、其他说明
7.1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3-*******)。
7.4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7.5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对违反相关约定的企业按合同进行追责。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
邮编:******,联系人:许工
电话/传真:0525-*****(路电),0373-*******(市电)
值班电话:0525-*******
技术咨询:韩工037*****393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日期: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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