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公寓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寓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 二、项目编号:2024-JLYJSJ-G3102 三、项目概况: ①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LYJSJ-G3102 2.项目名称:公寓住房装修改造项目(EPC)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97.52万 5.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内容包括63#楼,建筑面积约1100.0m2,以及现有的5间房源进行装修,建筑面积约532m2,总计装修建筑面积1632m2,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6.计划工期:50天(合同签约之日起7日之内递交正式设计方案,设计时间计入计划工期,合同签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共50天)。 7.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 8.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至工程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所有与完成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②获取采购文件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联系人乔先生,185*****966 报名时提供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上述(1)-(6)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判定。 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住权(含港澳台)。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完整提供上述要求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日期,且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如有上述任意一条失信记录,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应承担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住房装饰装修工程,且项目合同金额达100元万(含)以上,同时承担完成过类似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且总计装修建筑面积2000㎡(含)以上(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证明材料,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注:本项目采购文件为线上申领,获取方式详见项目概况。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四)提交方式:当面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踏勘 时间: 2024年12月11日9时统一组织踏勘 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联系人:由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察。 要求:各单位只派一名代表,不参与者请作书面回复。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浩军 联系电话:132*****867 邮 箱:********@qq.com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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