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州镇廉州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廉州镇廉州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小学教学楼已由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合发改字[2016]212号《关于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政采(工)*******
建设地点:合浦县廉州镇英才路36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16万元
要求工期: 210 日历天,定额工期 2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泰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金斧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1000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13日9时
30分,地点为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小学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英才路36号
邮 编:536100
联 系 人:陈家悦
电 话:183*****255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合浦县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路3号2楼
邮 编:536100
联 系 人:张罗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浦营业部
账 号:****************136
2016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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