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调剂分公司对哈尔滨局管内各单位可调剂物资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物资设备调剂分公司对哈尔滨局管内各单位可调剂物资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设备调剂分公司 对哈尔滨局管内各单位可调剂物资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设备调剂分公司 对哈尔滨局管内各单位可调剂物资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财政厅备案资质。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必须具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要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7.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该项目(约为32宗/年)每宗项目最高限价为2500.00元(含增值税);评估项目中待估资产为单台设备的,每宗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00元(含增值税),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单不予受理。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2月2日15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电话:180*****775
详细地址: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民主东街6号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王延峰
电话:180*****775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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