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2024-12-02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施工协作单位
招标公告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施工协作单位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施工协作单位。
二、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一标段(崇海水厂):零星工作采用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77.5万/年;二标段(狼山水厂):零星工作采用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72.6万/年;三标段(洪港水厂):零星工作采用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60万/年。
四、 投标人资格: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不能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投标企业需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的自来水厂工作业绩。
5.投标企业需提供在职在岗的正式聘用员工(至少七人)劳务合同,其中负责维修零工的人员,需至少一人具备电焊操作相关技能,凭证上岗(提供焊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点30分前。地址: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点30分整;
2、开标地点: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价格评审。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五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各标段的中标人需向所中标段对应的服务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5万元,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返还。
十二、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21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13-********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联系人:余管琦
联系电话:0513-********
2024年1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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