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新星北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新星北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新星北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18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新星北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凤凰湖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莱山区
    2.2 建设规模:新星北街西起观海路东至滨海中路,改造长度约680m,为城市次干路。主要涉及车行道扩宽及提升改造、人行步道提升、10kv高压下地、通信电管线入地、管网铺设、景观绿化、亮化、天网及交安迁改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40日历天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其中,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使用方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验收、交付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2.6 计划投资额:工程费用约3900万元。
    2.7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须担任过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律、标准规范;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⑤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⑥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 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 18:00至2024年12月10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jhtml。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js/index.html。
    7.2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7.3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杜经理,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史玉娇、林彦旭,电话:0535-**************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武子文,联系电话:0535-*******,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12室。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凤凰湖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正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9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1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人:史玉娇、林彦旭
    电话:0535-*******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ztzb9866@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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