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2024〕00004号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2024〕00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批准(六政复[2024]45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将收回下列地块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该地块位于六合区龙池街道经七路以东、李姚路以南。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查询。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2024年12月2日
标签: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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