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扬子洲联圩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南昌市扬子洲联圩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南昌市扬子洲联圩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昌市扬子洲联圩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南昌市东湖区农水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建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扬子洲联圩,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加高加固堤防22.27km,新建预制砼块护坡0.25km,拆除重建预制砼块护坡0.95km,抛石0.4km,加固整治穿堤建筑物处理28座,其中拆除重建电排站6座、自排闸5座,拆除电灌站12座,拆除电排站2座,电排站更换设备1座,电排站泵房拆除重建1座,电灌站更换设备1座,维持现状7座。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5324.53万元:
(1)勘察设计费:暂定64.82万元;
(2)建安工程费:约4963.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964.0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费825.6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费295.33万元,环境保护费71.96万元,水土保持费141.6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65.03万元。
(3)工程预备费:约296.05万元(该部分为不可竞争费用)。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包括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及试运行、预算编制、竣工图纸编制)、调试、完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拟派)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6)以上人员专人专岗,均不可兼任,需提供相关证书以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使其无法正常履约的状态。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最多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企业1家、施工企业1家,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如一家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可不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凭CA锁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00时,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的其他说明操作。
7.有关说明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承包方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实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6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昌市东湖区农水事务中心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建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徐家坊街道抚河路48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9*****618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赣江新区支行
2、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3、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昌北京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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