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张家浜水质提升工程
长安镇张家浜水质提升工程
长安镇张家浜水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w*******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张家浜水质提升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建设项目为长安镇张家浜水质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3 建安投资概算:约56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长安镇张家浜水质提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基础施工、水质处理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10日 14: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楼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539号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东方都市小区11幢1层-3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3-******** ????? 电 话:0573-********
2024年12月02日
标签: 水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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