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二届田径运动会会务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开展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二届田径运动会会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1.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3.1为高质量举办试验区第二届田径运动会,大力推进试验区跨校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各入驻高校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开展试验区第二届田径运动会会务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比选有关工作。

1.3.2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彩排及竞赛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15日,须至少提前2天(即2024年12月11日前)完成交付。

(2)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全流程执行运动会会务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主背景展板制作、领奖台定制、大本营布置、旗帜定制及会场内其他标识定制、人员服装采购及租赁、活动物料准备及运输、奖牌及证书等奖品定制、协助主办方做好裁判员等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统计与发放、协助主办方做好相关裁判员、嘉宾及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安排及费用结算等。会务服务暂定清单内容如下,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暂定清单内容,含税报价应包含完成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二届田径运动会会务的所有费用。

序号

类别

项目

数量

单位

天数

备注

1

服装采购及租赁

裁判服

100

\/


志愿者服装

50

\/


礼仪服装租赁

6

2


2

活动物料准备

秩序册

500

\/


公告表格写真

2

\/


入场式手举牌

10

\/


号码布

1200

\/


证件

100

\/


置物筐

30

\/


3

劳务费统计与发放

主裁判员劳务

7

4

标准为1000元\/人\/天,具体劳务费用情况以实际为准

裁判员劳务

40

3

标准为300元\/人\/天,具体劳务费用情况以实际为准

4

食宿安排

主裁判员食宿安排

7

4

住宿标准为400元\/人\/天;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天;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裁判员食宿安排

40

2

住宿标准为400元\/人\/天;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天;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国旗护卫队食宿安排

20

2

住宿标准为400元\/人\/天;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天;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5

交通安排

协助做好前期筹备人员交通安排(含北京-海南往返机票)

7

4

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协助做好活动期间人员交通安排

70

4

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器材等物料运输

1

3


6

奖品

奖杯

3

\/


奖章

150

\/

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而定

集体奖(牌匾)

4

\/

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7

现场布置

背景展板(桁架+喷绘12m*4m)

2

3


帐篷租赁

25

3


各单位“大本营”标识(KT版)

9

\/


地贴、指引标识

50

\/

最终制作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领奖台(桁架+喷绘)

1

3

每个名次可同时容纳4人站立

8

会标及旗帜定制设计

入场旗帜定制

9

\/


现场彩旗定制(含旗杆)

27

\/


参赛单位旗帜定制(含旗杆)

9

\/


运动场周边氛围营造旗帜(含旗杆)

65

\/


会标设计

1

\/


9

其他物料

奖状证书

500

\/

最终制作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打卡手举牌

20

\/


手捧花

16

\/


文创水杯纪念品

200

\/


1.4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1日前交付。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及规范要求。

1.6项目预算(含税):******

1.7采购控制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元,供应商含税总价超出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无效。

1.8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还应同时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参与应答的授权书。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派驻团队成员无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以上请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上述第5)条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上述第6)条提供派驻团队成员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应提供至少1个类似经验业绩。

证明材料:请提供中选(成交)通知书(如有)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成果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材料内容模糊、不清晰或显示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不纳入统计。

(4)参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服务期限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方案。

证明材料:请提供会务服务方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证明材料:非联合体应答的请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 比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

获取地点:线上获取。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应答的供应商,登录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www.study-hn.cn\/index)下载比选文件。4、 应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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