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咸、沪渝高速恩施段2024年度站所房屋维修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宣咸、沪渝高速恩施段2024年度站所房屋维修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宣咸、沪渝高速(恩施段)2024年度站所房屋维修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宣咸、沪渝高速(恩施段)2024年度站所房屋维修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宣咸、沪渝高速(恩施段)2024年度站所房屋维修项目

工程地点:咸丰、高坪、恩施东、白果管理所庭院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宣咸、沪渝高速(恩施段)2024年度站所房屋维修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分包的实施,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 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1 个月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申请人必须为建设集团认证供应商且前期参与洽谈并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未通过本项目前期洽谈的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申请,其申请将被否决,请谨慎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或核心协作单位(AA或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4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芳草二街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7楼

邮 编:******

联 系 人:付翠翠

电 话:181*****4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59*****214

2024年12月02日

附件1: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主要工程内容

第1合同包

本项目装修装饰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图纸、清单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2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3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5年承接过1个(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的相关类似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申请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人代表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 1 合同包

项目负责人

1

近5年承担任过至少一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维修改造类工程施工相关的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中级职称

安全员

1

施工员

1

资料员

1

合计

5

注:1、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及资料员应提供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职称证。

2、项目负责人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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