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房建公寓段皮卡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呼和房建公寓段皮卡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4-475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房建公寓段皮卡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4-47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4-475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房建公寓段皮卡车购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房建公寓段皮卡车购置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呼和房建公寓段皮卡车购置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汽车销售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人应提供近三年来至少一项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 08:00至2024年12月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09:00,地点为回民区文化宫街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铁路检法两院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2024年12月3日
标签: 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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