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泵站智能管理工程
(招标编号:CJ-FKYSRY-BZZN)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泵站智能管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98.9481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
团有限公司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总承包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泵站建设期安防系统;二、天地一体巡检系统;三、现地及通信:3.1 信息
采集及传输、3.2 安全监测系统、3.3 振弦式传感器读数仪表;四、1#泵站弱电智能化:4.1
计算机监控系统、4.2 低压供配电系统、4.3 辅助系统;五、2#泵站弱电智能化:5.1 计算
机监控系统、5.2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5.3 辅助系统;六、备品备件及专用仪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泵站智能管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泵站智能管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
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
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机构,并独立于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为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
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s://cfws.samr.gov.cn/)网页
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信用
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板块不存在以下任何记录信息的
截图: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失信被执行人;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⑤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⑦统计严重失信企
业名单;⑧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没有处于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
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为本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投标。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工程中担
任项目负责人。6.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投标人具有水利信息化或供水自动化项目业绩不少于 3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和合同。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
国法律和法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
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 110 号水利厅集资楼商铺 2 层现场报名登记。(2)申领招标文件
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前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3)申领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上述(1)—(3)项材料在新疆乌鲁
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 110 号水利厅集资楼商铺 2 层现场报名登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
买标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4)标书款付款账号信息:账户名称:新
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南路支行;
账 号:6505 0186 6186 0000 14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 110 号水利厅集资楼商铺 2 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 110 号水利厅集资楼商铺 2 层
七、其他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泵站智能管理工程以及在供货
范围内所有软硬件设备的选型、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包装、发运、参加现场开箱检查、现场
安装、现场调试、配合其他相关标段调试、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等,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
员的培训。对运行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应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可独立完成对昌吉州阜康
市引水入园项目泵站智能管理工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全符合要求。
招标范围:一、泵站建设期安防系统;二、天地一体巡检系统;三、现地及通信:3.1 信息
采集及传输、3.2 安全监测系统、3.3 振弦式传感器读数仪表;四、1#泵站弱电智能化:4.1
计算机监控系统、4.2 低压供配电系统、4.3 辅助系统;五、2#泵站弱电智能化:5.1 计算
机监控系统、5.2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5.3 辅助系统;六、备品备件及专用仪器。
说明:电器二次设备安装由总包单位机电专业分包队伍实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阜
康市引水入园项目总承包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阜康市引水入园项
目总承包部
地 址:昌吉州阜康市城关镇
联 系 人:杨化林
电 话:13095008683
电子邮件:12597754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 110 号水利厅集资楼商铺 2 层
联 系 人: 牛朝阳
电 话: 15022957673
电子邮件: 13222714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