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迎新春创意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宜春市迎新春创意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迎新春创意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迎新春创意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普森-YC2024-003

项目名称:宜春市迎新春创意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 宜春市迎新春创意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次宣传推广活动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1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楼

联系方式:0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普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泸州北路669号江畔旺角4号楼

联系方式:181*****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81*****5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服务 宣传推广 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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