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路全路段106杆路灯杆灯箱广告经营权承包项目
长海路全路段106杆路灯杆灯箱广告经营权承包项目
长海路全路段106杆路灯杆灯箱广告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经批准,长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委托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长海路全路段106杆路灯杆灯箱广告经营权承包项目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招标人将位于长海路全路段106杆路灯杆灯箱广告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每杆路灯杆设置一只灯箱,实行承包经营,中标者将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2、承包时间:五年,自签订合同日算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暗标)
三、公告期限:2016年11月 18日上午8时起至2016年11月22日下午4时止。
四、本项目最低承包金(标底价):12.7200万元/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市合法注册,具有户外广告发布、设计制作安装资质并具有维护保养、综合服务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
六、意向投标人申请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投标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
七、报名办法:
1、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意向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2日下午4时前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镜水蓝庭9-1-202),填写《投标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和领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2、意向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2日下午4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形式提交至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1.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2.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方为有效,保证金不计息。
3.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若中标后反悔或者弃权者,其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72—*******
查询网址:http://www.cxztb.gov.cn/
联系地址: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室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 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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