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都市中央广场标志标线工程交易公告
长兴都市中央广场标志标线工程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都市中央广场标志标线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中的一进一出停车场系统、地下室及地面标志牌、标线、标记、橡胶挡车器、反光镜、轮廓标、橡胶护角、车位喷号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估算造价49万元,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工期:30日历天。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海陆新都汇2幢4号)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黄工 /邓工 联系电话:****-*******/151*****1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 日
招标
|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