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犁州伊宁市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JYJC-2024-YNS3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伊宁市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燃油压缩车、干扫车、滑移转载机、洒水车、垃圾转运车以及电动压缩车、
洗扫车等车辆和充电桩(具体数量和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供货期限:合同
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供货。(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车辆涂装;具体时间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州伊宁市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州伊宁市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
3.3 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公司须提供完税
证明);
3.4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
3.6 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8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9 提供 1、“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4、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
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 3 套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
资格不满足要求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企业,请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到伊宁市滨河大道
666 号南方中央国际 A 座 1102 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
七、其他
伊犁州伊宁市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XJJYJC-2024-YNS3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犁州伊宁市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锦云
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段采购内容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燃油压缩车、干扫车、滑移转载机、洒水车、垃圾转运
车以及电动压缩车、洗扫车等车辆和充电桩(具体数量和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供货。(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车辆涂装;具体时间与甲方签
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
3.3 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公司须提供完税
证明);
3.4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
3.6 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8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9 提供 1、“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4、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
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 3 套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
资格不满足要求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0: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9:3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企业,请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到伊宁市滨河大道
666 号南方中央国际 A 座 1102 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段,拒绝邮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5.2 递交方式: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
七、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
联系人:田森明
电话:0999-67797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锦云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宁市滨河大道 666 号南方中央国际 A 座 1102 室
联系人:王鸽
联系电话:152763213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 系 人:田森明
电 话:0999-6779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锦云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滨河大道 666 号南方中央国际 A 座 1102 室
联 系 人: 王鸽
电 话: 152763213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