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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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

(招标编号:CSFLZB-2024-273-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632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部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准备工作,具备 2025 年度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条件,完成申报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完成 14 件实用新型专利转让+1
件发明专利转让;(第二部分)完成三个年度的年报填报,高企培训工作,高企专项资金申
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高企申报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
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
可查);
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谈判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
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携带一套加盖公章到新疆昌盛
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
(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谈判文件,2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SFLZB-2024-273-FW
3、服务内容:(第一部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准备工作,具备 2025 年度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完成申报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完成 14 件实用新型专利转让+1
件发明专利转让;(第二部分)完成三个年度的年报填报,高企培训工作,高企专项资金申
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采购限价:第一部分:226320 元;第二部分:奖补金额*15%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招标人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申报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9、谈判保证金:4000 元(肆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0:30(北京时间)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
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
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单位指定的开户银行
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
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证
金视为报名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昌盛
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
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
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
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谈判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
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蒋函君、努尔加孜
电 话:18699479057
电子邮件:102487817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服务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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