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竞争性谈判公告

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凤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8:3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4*****829
采购单位 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凤城市青城子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158 4150 2599
代理机构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女士134*****829

项目概况

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T*******

项目名称: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表土剥离土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T*******
项目名称:凤城市青城子镇原棚户区改造工程表土剥离土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6年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工程需求
工程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12月4日 日至 2024年12月6日 ,每天上午8:30 至11:00 ,下午13: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500元
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上述材料1份(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大厦2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14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江大厦2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青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城市青城子镇        

联系方式:吴先生158 4150 2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联系方式:崔女士134*****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134*****8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工 土方 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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