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招标公告

2024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实地考评、资料审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限价7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评审内容

1.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评审。对2024年新申报的34家企业以及纳入监测的43家企业进行评审,共计77家,其中:禅城区6家、南海区21家、顺德区22家、高明区11家、三水区17家。对新申报企业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对监测申报企业以资料审核为主,视情况抽查企业实地考核。

2.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对新申报的2家农业公园,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二)评审要求

1.资料审核。评审专家对照《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佛山农业公园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2.实地考核。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核,核查企业申报材料原件。

3.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审核和实地考核情况,对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标准进行打分,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三)第三方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2.单位经营范围具备咨询或评审等内容,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四)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总金额不超过7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评审费用要求。评审费用包括组织资料审核、实地考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会务费、交通费、工作餐费、资料费、场地费及其他费用。

2.评审专家要求。根据项目的专业特点,在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3名,其中农业专家2名、注册会计师1名。

3.评审时间安排。评审时间预计需要8天,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单位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制作团队配备情况等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3楼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

四、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我局将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材料统一开封,按2024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项目评分表(详见附件)要求打分,确定中标单位,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项目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2024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佛山农业公园认定评审项目评分表


佛山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2 0124)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龙头 公园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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