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镇商业中心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罗店镇商业中心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罗店镇商业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店镇商业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京发改审批【2016】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丽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为罗店镇商业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京山县罗店镇清风路。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750.86平方米,1#楼建筑面积981.1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766.98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

2.4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3月28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全程参与交易过程。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进行网上注册(http://www.jsggzyjyzx.com),具体操作参见《京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网员的公告》。

4.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京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保证金:4万元。

5.2递交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企业入库时填写的基本账户汇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及账户缴纳。

5.2投标保证金于报名截止前缴纳,逾期视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

5.3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请按照网银自动生成账号支付

5.4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8日15时00分,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6.2同时递交网银回单或者银行回单到交易中心,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京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sggzyjy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丽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京山县罗店镇清风路地址: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226号

联系人:张明光联系人:潘虹

电话:136*****016电话:137*****551

2016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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