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交通大街排水工程
泊头市交通大街排水工程
泊头市交通大街排水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交通大街排水工程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核【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泊头市交通大街排水工程; 2.1.2建设地点:泊头市交通大街东侧,北起迎宾路,南至三井路; 2.1.3建设内容:排水管全长约1260米,(其中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5米;DN1000的排水管24米;DN1800的排水管1191米;DF800排水管8米;雨水检查井32座约32米);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 09:00至2024-12-0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平台付费金额为: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及跃云;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宁;电话:0317-******* ;电子邮箱hebeihousheng@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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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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