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经理部物资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经理部物资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一公司/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3 08:47:38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10 09:30:00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重庆铁发双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砂石料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5 公司类文件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重庆合川至璧山至江津高速公路沿线房屋建筑工程,本项目包含中锋收费站、依凤收费站、河边收费站、大兴收费站、正兴收费站、丁家收费站、广普收费站、龙华收费站、七塘服务区、璧山服务区、龙华服务区等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隧道供电房和收费站路面工程。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2024年版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4.6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一体化技术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册》内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每日 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重庆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经理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 30分前。

7.2递交地点: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CA加密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 30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链平台(http://www.crccep.com)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疑问可参见“铁建云链-“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等附件或咨询铁建云采客服****** 6888或加入QQ群:*********咨询相关操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

联系人: 吴树美

电 话: 173*****693

监督电话:0351-*******

2024 年 11 月 28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砂子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经理部

重庆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部

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据招标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预期利益损失或者违约金等额外费用

2

石子


*****

3

石粉


6400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00万吨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由于垫资时间较长,承受财务资金压力能力要强。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能提供财务三年审记报告优先考虑,有过与本公司合作的投标单位优先考虑,有建设部门或业主方推荐的投标单位优先考虑。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璧津高速房建项目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招标编号

CRUCG-CQHBJSSLZB-2024-003

招标文件 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备注

在发包人(建设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正常向甲方履约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时间及比例:每季支付本合同已结算金额的6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工且租赁设备全部退场后45个工作日付至本合同已结算金额的70%,甲方与发包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成立后45个工作日付至本合同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无息付清。投标人已知晓。





,重庆,重庆市,璧山区,重庆,03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合璧津高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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