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庐江县新建营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庐江县新建营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庐江县新建营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庐江县新建营房)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投资函[2023]12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庐江县新建营房)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主要有新建营房1500m2,新建物资储备库336.7m2,新建训练场地2000m2等。
2.7 合同估算价:995.0万元
2.8 计划工期: 260日历天(设计15日历天,施工24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建设工程为合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庐江县新建营房)工程,工程本项目主要主要有新建营房1500m2,新建物资储备库336.7m2,新建训练场地2000m2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勘察(如有)、工程测绘(如有)、初步设计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本项目为 EPC 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工业建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共计1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3.1.1(1)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3.1.1(2)的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均须满足3.1.6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3*****17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108号
邮 编:******
联系人:牟泽玉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汤池路1号福地名都8楼
邮 编:******
联系人:宋工
电 话:173*****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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