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经我局核准,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潘小华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南浔区南浔镇朱坞村夏家兜新村G-7号楼底店面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0张,牙椅数:2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与南浔区卫生计生局行政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牙科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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