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经我局核准,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潘小华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南浔潘小华牙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南浔区南浔镇朱坞村夏家兜新村G-7号楼底店面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0张,牙椅数:2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与南浔区卫生计生局行政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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