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第二次)
招标编号:(ZJ-SN2024-DL27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ZJ-SN2024-DL278-2,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清单及图纸,另册)
外部道路项目总长约311m,包括两条道路,其中西接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园区(简称1号路)全长约88m,宽24米;东接中环路(简称2号路)全长约223m,宽16m。包含双向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地下雨污排水、路灯照明、绿化、交安标识等。
2.1.1建设地点:遂宁市国开区中环线西侧、象山路南侧。
2.1.2招标范围:1号路及2号路设计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26.******万元(其中暂列金人民币43.29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96万元)。
2.3 施工工期: 100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
(1)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 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开出的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相关证明文件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3业绩要求: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4信誉要求:承诺①投标企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5项目经理资格: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所属住建厅(局)网站的查询截图(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且在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且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7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投标文件须包括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含现场人员配置、施工工艺措施、质量控制、设备投入、工期控制等)。
3.1.8工程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中的委托投标代理人、项目部全体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及养老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签订前,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部人员与应答文件不一致,招标人可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
(2)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手机、邮箱号码等信息。
(3)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项目部人员的职务及目前状态(是否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等信息),同时提供项目部人员的职称评审证明(如有)。
(4)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应提供有效验证方式及验证的材料。(提供相关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18:00到2024年12月10日18:00。
5.2售卖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获取,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3报名方式:
5.3.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注册审核及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5.3.2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标书费按人民币0元/包收取,平台使用费按人民币500元/包(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收取,售后不退。平台自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5.3.3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按网上流程操作下载文件。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680-8126。
6.投标人应答:本次招标采取电子应答
6.1应答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
6.2应答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1)须在本平台办理CA电子证书。因其他项目办理过本平台CA锁的,如CA锁还在有效期内的,则可直接使用;2)须在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软件(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JAR(CFCA))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使用CA进行签章,并将加盖签章的投标文件加密导出后上传平台,最后使用CA进行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解密。
6.3 CA办理相关事宜:
6.3.1办理时间:请于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办理。
6.3.2办理程序: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线上办理,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CA申请。
6.3.3 CA电子证书可按不同需求选择,详见下表。
办理类型 | 有效期 | 证书类型 | 收费金额(元) | 备注 |
按年 | 12个月 | 移动证书 | 500 | 即时生效 |
12个月 | Ukey证书 | 800 | Ukey证书需邮寄 | |
按项目(单次使用) | 单次 | 移动证书 | 200 | 即时生效 |
单次 | Ukey证书 | 200 | Ukey证书需邮寄 |
6.3.4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880-9888(7*24小时);CFCA客服电话:400-880-9888;CFCA微信公众号:CFCA-**********。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为了避免可能的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完成加密上传。
注:①投标文件不接受面交;
②须在2024年12月27日9:00至9:30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撤销本次投标。
7.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网上开标大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56#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25-*******
技术支持:杨先生 139*****323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56#,明星康年酒店808
联系人:张女士 133*****781,杨华 153*****537
电子邮件:sc.pd2@foxmail.com
监督部门: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
电话:0825-*******
2024年12月
标签: 和生产及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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