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对象为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1、永嘉县餐厨垃圾收运覆盖全县区域,存在点位分散、范围广、路途复杂、收运难度高、餐厨垃圾安全运输等情况。该项目的实施是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易腐烂,若长时间堆积存放在餐饮场所周围,会产生大量臭气和有毒物质,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干扰和危害,对人类健康具有潜在威胁,容易滋生蚊虫和病菌,导致疾病传播。通过与餐饮等单位签订收运协议,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收集,存放至专业储存设备,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至餐厨垃圾中心处置,通过产生沼气、提炼毛油、并网发电,可实现全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如外运至温州市外的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则运费成本大大增加,超出本项目预算,额外增加了财政的负担。
2、由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总投资*****.89万元,占地65.39亩;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50t/d,是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唯一处置点,投用后满足永嘉县餐厨垃圾的处置需求。并配备满足餐厨垃圾收运项目需求的专业收运设备、车辆、人员等。该中心处理工艺主要由计量及称重系统、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油脂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和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通风除臭系统等组成,并采用了一体四系框架设计。就近由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节省了各环节的费用,也减少了财政支出。
3、如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服务的一致性和配套要求,且相关的收运设备、车辆、人员很难得到妥善安排,并造成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企)投资成本损失。
因此,该项目应充分考量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环节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原有收运设备、车辆、人员的投入,由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承接收运处置工作,可保证收运处置环节协同效率,并确保收运处置服务质量,并减轻财政负担。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之相关规定。 经专家组论证,同意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北城街道县前路1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039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3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沈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环城北路财政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pdf (7.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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