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12-03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购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2024-12-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12-03 06:00:00至2024-12-06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7.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7-******* | ||
采购单位 |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元江县兴元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7-******* |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YXZC2024-X1-*****-YJHN-0003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17.98
最高限价(万元):17.98
采购需求:5座野越车1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1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1 中小企业政策 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1)中共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12-03 06:00至2024-12-0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时间: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证金金额:17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10 09:00 其他:1.投标(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00元(大写:壹仟柒佰元整)。询价(交易)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询价文件中载明的方式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 (1)银行转账:询价(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和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的项目除外)。银行电子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县支行营业室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普 师 0877-******* 银行账号 242*****040****** 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询价(交易)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响应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询价(交易)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保函、保证保险: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供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进行线下购买,保函、保证保险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函(保单)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投保人(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元江县兴元路18号
联系方式: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素
电 话: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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