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

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

预算价

80万元

联系人

段女士

联系方式

132*****200

采购人地址

蕲春县文化广场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博物馆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馆藏金属文物保护及修复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根据蕲春县人文背景情况,大部分馆藏文物属于国家一级文物,不能随便流动、贵重金属只能由业内专家进行修复,湖北省内具备金属文物修复资质的单位只有一家,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馆藏金属文物保护及修复(155件/套)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80万元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漕河镇市府大道200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3—*******

189*****090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专家1论证意见

根据蕲春县博物馆内馆藏文物的现状:腐蚀、变形、残缺、断裂等情况,考虑到文物的保护性修复的专业性,项目时间紧急。且大部分馆藏文物属于国家一级文物,不能随便流动、贵重金属只能由业内专家进行修复。

再考虑到湖北省内具备金属文物修复资质的单位只有一家,经专家论证,目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肖得梅 职称:研究员

工作单位:黄冈市综合执法支队

专家2论证意见

因蕲春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时间紧急,且大部分馆藏文物属于国家一级文物,不能随便流动、贵重金属只能由业内专家进行修复。考虑到该项目文物修复技术性强,经专家论证,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刘松山 职称:研究员

工作单位:黄冈市博物馆

专家3论证意见

因蕲春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要求,文物保护工作要求极高,而且金属类的修复工作要求极为细致,省内具备金属文物修复资质的单位只有一家,且大部分馆藏文物属于国家一级文物,不能随便流动、贵重金属只能由业内专家进行修复。考虑到蕲春县人文背景情况,可以考虑在省内就一家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孙在本 职称:副研究员

工作单位:黄冈市李四光纪念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文物保护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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