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部分营业用房5年租赁权转让项目招标公告2016JGJYZX-CQ-GK-09
江干区部分营业用房5年租赁权转让项目招标公告2016JGJYZX-CQ-GK-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江干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指挥部、杭州市江干区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江干区部分营业用房5年租赁权转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2016JGJYZX-CQ-GK-09
2、项目名称:江干区部分营业用房5年租赁权转让项目
3、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普福社区部分营业用房(4946.54㎡)、东华苑部分营业用房(1145.41㎡)的5年租赁权转让;租金每年递增2%;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只接受银行保函);免租期4个月;租金第一次支付按一年期计(实际支付八个月租金),后续为半年一付,先付后使用;最低限价:401万元整(首年),报价低于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具备资产物业经营管理的企业单位。
4.2.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申请格式和递交材料,可查询当地检察机关网址。(网址:http://www.hangzhoujg.jcy.gov.cn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首页)→业务之窗】
4.3.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函)
4.4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报名时应携带杭州范围商铺(单个项目)3000平方米及以上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全部面积成功招商的合同原件(备查核对),两者内容一致方可报名。业绩合同不含专业市场及办公、仓储。】
4.5不接受联合投标。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
(1)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法人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5、以及按照投标人资格4.1、4.2、4.3、4.4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至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号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稿招标文件,报名时请自带电子存储器。
(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08日14时30分,地点: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新达城大厦219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08日14时30分,地点: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新达城大厦219室。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招标监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季工,联系电话:153*****515;杭州市江干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指挥部、杭州市江干区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联系人:倪佳,联系电话:****-********。
杭州市江干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指挥部
杭州市江干区普福社区综合改造指挥部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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