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氨水供应商预选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年度氨水供应商预选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氨水供应商预选招标(二次)(项目编号:YZZYCG**********号),采购人为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现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需求与范围
1.1 项目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内扬州港电公司氨水供应,参照2023年数据,预估氨水全年采购量约900吨。
1.2 服务期限:一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由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价格进行考核。
1.3 采购预算:74.7万元
1.4 最高限价:761.47元/吨(不含税),投标人所报不含税投标单价不得超过不含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5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最低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1.6 入围供应商数量:1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个月内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其他要求:
2.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2.2.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日9:00至 11: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3.3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邮寄),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格式自拟)至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3.4 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扬州经开区金山路123号国控集团大厦三楼西)
4.3 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必须密封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收件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招标代理部,接收人:薛梦宇051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4.4 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均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4.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本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评审结果
“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氨水供应商预选招标(二次)”评审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通知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分中心国企采购平台发布。
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渡路1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项目负责人:薛梦宇
联系电话:0514-********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梦宇
联系电话:0514-********
标签: 氨水供应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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