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海顿学校重建项目等工程水土保持全过程服务竞价的通知
关于合肥市海顿学校重建项目等工程水土保持全过程服务竞价的通知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就“合肥市海顿学校重建项目、合肥市六十一中北区改扩建项目、包河区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包河区松辽路(延安路-太原路)道排工程”水土保持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报价人应对以下各方面要求都要作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1.合肥市海顿学校重建项目位于当涂支路以北原校园内,占地约30亩,建筑面积约2.1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教学楼、实验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及室外附属等,项目总投资2.1亿元。
2.合肥市六十一中北区改扩建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五溪山路与大楼山路交口东北角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围墙进行加固、操场及篮球场进行翻新,新建南大门(含传达室)及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780万元。
3.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系合肥市2023年度大建设支路网项目,长880米,宽24米,项目总投资4997.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智能监控(土建)、电力(土建)等。
4.松辽路(延安路-太原路)北起延安路,南至太原路,全长约605米,宽18米,总投资概算为2557.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管线综合、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二)项目总预算:2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发包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类型:咨询、检测、验收全过程服务。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二、报价人资格
(一)报价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咨询技术资质。
(三)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独立承担1个不少于14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检测及竣工验收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需求
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服务期限内,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及国家、安徽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项目合同文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
(一)水土保持方案及报告编制。
根据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评价报告,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及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二)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配足所需的人员、设备等,提交每个阶段的成果文件,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报送监测总结报告。
(三)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包含方案设计、报告编制、检测、评审、技术审批、报批、竣工验收备案、协助发包人进行水保管理及相关证件办理、配合发包人做好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服务期内派驻专员对接办理相关业务的办公交通经费等全过程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增。
四个项目分别报价,总价不超过总预算,中标后分别签订合同、中标价不予调整、独立支付。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40%,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6日15:00,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
七、评审方法
有效最低价法。
八、其他
(一)请有意向的评审单位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参加并确认项目需求。
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人员证明材料,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相应竣工验收报告),报价书,质量和服务承诺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等内容。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后,用档案袋密封,并在袋口、袋底处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正本一份于评标当天现场提交。
(二)中标人协助发包人进行水保管理,开展施工图水保设计复核,开展水保专项培训,相关证件办理、配合发包人做好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准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等相关工作。
(三)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下列要求: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发包人的要求;项目各阶段验收需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档案移交需要。
(四)如果中标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出现严重错误、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并无偿予以重编和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纸质或电子版资料,中标人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以上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追求中标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服务期内若涉及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调整等,按最新规定和要求执行;若因此影响检测验收或报批的,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经发包人同意可委派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但中标人须对成果文件负责,费用包含于项目费用内,不再另行增加。若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需要核减相关工程量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超出实际工程量的任何索赔。
(六)合肥市海顿学校重建项目、合肥市六十一中北区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代建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同款项由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进行支付;包河区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包河区松辽路(延安路-太原路)道排工程建设单位为包河区住建局,代建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同款项由代建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支付。
附件:报价表
联系人 :张 工 联系电话0551-********(学校项目)
江 工 联系电话 0551-******** (市政项目)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报价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水土保持 全过程服务费 |
合肥市海顿学校重建项目 | ||
合肥市六十一中北区改扩建项日 | 780 | |
包河区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 | 4997.87 | |
松辽路(延安路-太原路)道排工程 | 2557.8 | |
合计 |
标签: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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