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代理验收机构的公告
关于再次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代理验收机构的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再次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代理验收机构的公告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3〕174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审查资质和公开公示,2024年10月24日又新确定5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推动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为做好验收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决定以公开的方式再次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代理验收机构,请有意向的代理机构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至我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验收服务。
(三)代理机构职责范围:负责《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验收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参与机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二)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相关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未失信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6.要求投标机构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7.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审计报告。
上诉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书和材料审核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验收服务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包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兴大道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大楼一楼农村经营管理站;
(三)联系人:甘女士;联系电话:089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标签: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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