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瓜洲闸枢纽工程垂直位移及上下游河道水下测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n
2024年瓜洲闸枢纽工程垂直位移及上下游河道水下测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n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邗江区河湖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2024年瓜洲闸枢纽工程垂直位移及上下游河道水下测量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瓜洲闸枢纽工程垂直位移及上下游河道水下测量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KCY-********号
2、项目名称:2024年瓜洲闸枢纽工程垂直位移及上下游河道水下测量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5、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7.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设定最高限价, 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 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国家测绘管理行政机关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海洋测绘及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子项资质内容。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25日17:30前)凭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130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缴纳资料费;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资料费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栋218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栋218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99*****578,邮件标题备注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新城河路520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99*****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199*****578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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