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籼谷招标公告

晚籼谷招标公告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苍南晚籼谷采购********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12月10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名称:晚籼谷; 生产年份:2024年;产地:江西、浙江、安徽、江苏;暂定数量200吨具体数量以开标当日为准。接收方:苍南县柘园1仓具体库点以开标当日为准.,质量要求: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水分≤13.5%,杂质≤1.0 %,黄粒米≤0.3%,互混率≤5%,整精米率≥44%,出糙≥75.0%,谷外糙米≤2.0 %,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干基,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霉变,无陈粮互混,无虫粮,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标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及上述质量特别要求,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6:3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2月09日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77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竞价销售购销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64,0577-********

财务部:0577-********

传 真:0577-********

委托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刘思梦:0577-********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12月02日

苍南县储备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苍南晚籼谷采购********

一、数量、质量要求:

1、品种名称:晚籼谷; 生产年份: 2024年; 产地:江西、浙江、安徽、江苏;数量:暂定数量200吨具体数量以开标当日为准. 。接收方:苍南县柘园1仓具体库点以开标当日为准.;2、质量要求: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水分≤13.5%,杂质≤1.0 %,黄粒米≤0.3%,互混率≤5%,整精米率≥44%,出糙≥75.0%,谷外糙米≤2.0 %,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干基,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霉变,无陈粮互混,无虫粮,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标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及上述质量特别要求,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二、交货办法:

1、供货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中标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中标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接收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并以双方的手机短信发货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在信息中须注明发货时间、数量、地点,委托方回复应予以明确答复)。

2、交货地点:苍南县柘园1仓具体库点以开标当日为准.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由竞得方将散装粮到库内扒平达到采购方要求,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竞得方负责。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中标方应派员(中标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

4、验收办法:a、中标单位随车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来粮经委托方仓口车板质量预检合格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当车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b、检斤:入库数量以委托方接收仓库入库实际数为准。c、检质:以第三方有资质质量检测机构满仓鉴定检质为准。如对满仓鉴定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一方的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

5、接收方必须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承诺:中标方送货时应在接收方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接收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中标方提供装卸服务(正常天气情况下,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的除外)。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 自行结算 ;

2、中标方交货完毕后,按粮食接收数量开具发票,委托方待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支付货款。

3、若检验不合格,则由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换货,否则,没收保证金,对超标粮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费用自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成交价指送到交货指定仓库的价格(含税)。

2、中标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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